宁夏银川市检察院邀请到访人员评议案件
本报讯(记者单曦玺 通讯员王新燕)“某检公诉刑诉[2016]103号文书末段中的‘违法’应为‘违反’。”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检察院阅卷的赵律师应邀对该院公开的10份法律文书进行了评议。今年6月,该院案管办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公开评议制度,随机邀请到访的公安、法院工作人员及律师、来访当事人等,对该院公开的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等进行评议,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截至目前,该院已邀请到访人员评议法律文书300余份,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2件。
作者:单曦玺 王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