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多措并举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发布时间:2016-04-13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李维/通讯员祁敬艳)今年第一季度,青海省大通县检察院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实现了涉案财物的“人物分离、案结物清”。按照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该院办案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管理中心等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制约,进一步明确了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期限、责任部门、审批流程、处理方式等。相关部门调用涉案财物时,须严格执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做到及时归还。同时强化对涉案财物入库和出库、调用和归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涉案财物规范流转。

作者:李维 祁敬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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