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搭建反馈纠错机制提升案件评查效果
本报讯(记者程振楠/卢金增/通讯员祁喜庆 丰建平)“作为评查人员,由于对刑法修正案(九)没有正确理解,以至于将案卷中出现的强制猥亵妇女罪和强制猥亵罪的罪名评查错误,以后一定加强学习。”近日,在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召开的“案件评查反馈约谈会”上,该院公诉科张检察官这样表示。
在深入推进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中,该院注重用制度规范评查工作,专门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查手册》《案件质量考核办法》等制度,从全院抽调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优秀办案人组建案件评查小组,对当月办理案件进行全部评查。为使评查标准、评查依据更加客观,该院各部门分别拟定评查要点清单,经过检委会研究讨论后形成评查手册。在“个人自查、科内互查、部门交叉查、院集中查、重点案件定期查”五种案件质量评查模式的基础上,今年7月,该院推出“面对面约谈制度”搭建评查反馈纠错机制,将查、评、谈、改贯穿案件质量评查的全过程。
“约谈制度”要求案件评查结束后,由该院案管办对评查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按部门进行清点造册,并反馈给被评查部门进行对照检查。然后召开由党组成员、案管办主任、研究室主任、监察科科长及被约谈部门的全体办案人等参加的“反馈约谈会”,由分管副检察长对被约谈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然后由被约谈部门的负责人对评查反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接着,每个办案人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如果对评查结果有疑问或出现评查错误的,还可向案管办主任当面提出质询;最后,参加座谈的院领导对约谈后的情况作总结,提出整改的落实意见。
截至目前,该院共对今年以来办结的1928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个人自查案件1810件,部门组织互查案件1350件,案管办组织评查811件,发现案件瑕疵问题59个。“接下来,我院还将把约谈制度作为一项具体措施长期实行,建立起案件评查反馈纠错长效机制,确保案件无瑕疵。”该院检察长毛永强说。
(原标题:查出什么问题 当面谈个清楚 山东胶州:搭建反馈纠错机制提升评查效果)
作者:程振楠 卢金增 祁喜庆 丰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