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市检察院案件质量四步筛查

发布时间:2015-11-1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单曦玺/通讯员冒建宏)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检察院对该院近期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评查分“四步”:办案部门自查自评;评查小组复查复评,提出评查意见,打出评查成绩;案件管理中心汇总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后,由评查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不合格案件;各业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案件管理中心。今年以来,该院共对197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对其中11件存在办案不规范问题的案件进行了纠错整改。

作者:单曦玺 冒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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