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自侦案件评查

发布时间:2015-10-12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付仁高)近日,贵州省安龙县检察院主动邀请6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自侦案件开展评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评查主要以人民监督员听取案情介绍、询问办案人员、查阅案卷等形式,围绕该院今年办结的自侦案件是否存在《人民监督员制度》中规定的“五种情形”进行监督,并重点对“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三种情形开展评查。

作者:付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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