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18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琳 通讯员杜桔红)山东省检察院近日出台《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指导派驻基层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与基层检察室业务对接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强化各级检察院公诉部门与基层检察室的业务指导和对接,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作者:唐琳 杜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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