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县检察院制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10-08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周兰芳)山东省沂源县检察院近日制订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将案件程序性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全面公开,把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众公开,并适时向社会大众公布重大案件信息,自觉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作者:周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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