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港口出台制度保障诉讼进程告知

发布时间:2014-08-28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马小红)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近日出台《进一步保障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暂行办法》。据了解,暂行办法有“律师备案登记制”和“诉讼进程告知服务”两大亮点,即辩护律师自本辖区侦查机关立案之日起,律师以外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到该院案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后可享受案管部门对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日期、退回补充侦查日期、起诉日期三个关键时间点的被告知权利。

作者:邓铁军 马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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