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73个派驻检察室全部安装电子阅卷系统
本报讯(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王洪松 李杰)近日,山东合清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因代理某案到山东费县薛庄镇核实证据,其间,她发现有一份证人证言需要查阅卷宗。如果在去年,她需要返回县城到县检察院查阅,而这次,她走进了仅百米之遥的费县检察院派驻薛庄检察室,通过电子阅卷系统,快速打印出了自己需要的卷宗。这一变化得益于电子阅卷系统在临沂市检察机关的广泛应用。
2013年8月,电子阅卷系统在临沂市两级检察院推广;今年,该系统“走进”了该市73个派驻检察室。律师阅卷不再受承办人、办案地的限制,随来随阅,使“阅卷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律师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记者了解到,临沂市检察机关在方便律师阅卷的同时,还借助电子阅卷系统引入律师监督评议机制,制定律师意见反馈表,将检察环节案件的实体处置和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等全部纳入评议范围。律师在阅卷过程中,可就相关问题进行评议和记录,在阅卷结束后由案管中心统一收集。
据临沂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王宁介绍,今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累计接待律师1800余人次,收到律师反馈意见20余条,全部处理完毕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主动就40余起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获得意见30余条,采纳16条;收到辩护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6件,根据申请,依法排除非法证据3件。
(原标题:律师在乡镇即可就近阅卷 山东临沂:73个派驻检察室全部安装电子阅卷系统)
作者:贾富彬 王洪松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