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市检察院网上巡查封堵办案瑕疵

发布时间:2014-08-11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温雪玉)“小王,你办理的这起盗窃案,在电子文档里,没有填上审结日期,请补录一下。”近日,山东省招远市检察院案管中心负责流程监控的助理检察官小刘上午一上班就启动电脑,进入业务应用系统,对全院所办案件进行“网上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下来,并通过电话即时反馈案件承办人。 

  “我院结合实践遇到的问题,推出‘日查、周结、月报、季评’的‘八字’工作法,通过‘网上巡查’进行监督,督促办案人员规范执法,减少办案瑕疵。”该院检察长王嘉林告诉记者说。 

  所谓“日查”,就是流程监控员每天上网,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案卡填写、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业务办理活动,进行检查记录,并反馈给办案人;“周结”,就是收集网上办案中存在的各类常发、易发问题,列出明细,整理成办案小提示,下发各业务部门,提醒办案人对照检查,防范不规范问题发生;“月报”就是每月对网上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提出案管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案管通报在内网发布;“季评”则是每季度举办一次由主管领导、案件承办人、案管人员参加的讲评会,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点评,制定整改预案,力避问题重复发生。 

  该院案管部门还细化监管措施,除了流程监控员每日巡查外,还加强了统计导入审核和结案审核,即在统计数据导入交换时,由统计员进行一次检查,在送案操作时,送案管理人员再全面复核检查,通过三个关口的层层过滤把关,减少问题的遗漏,形成全覆盖、立体式的流程监控模式。对在流程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该院案管部门在做好个案纠正的同时,加强对相似问题的分析总结,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 

  今年1月至7月,该院通过“网上巡查”审核有关案件465件,期限预警提示17次,发布案管通报6期,及时发现并整改办案中的瑕疵和问题苗头20余件次。

  (原标题:“网上巡查”封堵办案瑕疵 山东招远:强化流程监控提升办案质量)

作者:卢金增 温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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