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二七效能管理实现快工出细活

发布时间:2014-05-12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康锦)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小王,仅用7天时间,就将审查终结的一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贪污案件顺利起诉到法院,以前则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一变化源于该院推行的案件效能管理体系。

  2013年以来,二七区检察院施行《案件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开展了案件效能管理体系的尝试,探索对执法办案的动态管理、实时监督。“我们紧紧围绕案件质量指标评价体系这根主线,从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风险评估、综合指标、统计分析8个层面,运用程序化管理手段,对案件进行综合效能管理。”该院检察长丁铁梅说。

  根据效能管理要求,该院每周对自侦案件、诉讼监督案件制作个案运行表报检察长;每月对全院检察业务进行分析研判;每季度拿出50%的案件进行多媒体评查,对查出的问题实名通报。

  作为案件效能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该院案管中心主任张永杰对办案工作“快工出细活”感触颇深。他以自侦案件为例分析,以前自侦案件的审查起诉周期通常在一个月左右,实施案件效能管理后,自侦案件每周进展情况都会上报检察长,无形中促使承办干警提高办案效率,加上公诉部门对自侦案件提前介入,现在一起自侦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到正式起诉到法院,平均只需要一周的时间。

  效能管理还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2013年,该院办理的案件中有3起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2起被评为郑州市检察机关第七届“十大精品案件”。

  (原标题:7天审查一起贪污大案 郑州二七:效能管理实现“快工出细活”)

作者:康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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