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去年组织评查2536件案件

发布时间:2014-03-03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胡文星 李涛)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执法规范化的内部监督,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013年共组织评查案件2536件。 

  据江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推动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该院从本院办案部门和下级院业务骨干中择优挑选,确定了116名办案质量评查员,建立了全省办案质量评查员信息库,研究制定了侦监、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监所、民行、控申等六类案件的评查标准,并对评查内容、方式等作出规定。 

  评查中,江西省检察院突出案件监督重点。该院去年下半年组织对近两年起诉金额10万元以上的35件贪污贿赂宣告缓刑案件,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办案单位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书面报送整改措施。 

  今年2月19日,江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剖析案件质量问题和原因,总结各地整改情况。截至目前,九江、萍乡、景德镇、赣州、上饶、抚州等地检察机关和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已对相关职务犯罪案件重新调卷审查,提出要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手段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职务犯罪案件裁判,坚决依法抗诉。吉安市检察院已对一起宣告缓刑的贪污案件,依法作出抗诉决定,并根据法律规定决定逮捕了原审被告人李某。目前该案正在吉安市中级法院审理过程中。

  (原标题:突出监督重点 注重整改落实 江西:去年组织评查2536件案件) 

作者:欧阳晶 胡文星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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