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以案件评查提升执法公信力
本报讯(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何重任 周显威)“敢于把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揪出来,见见光、晒晒太阳,看似亮家丑、自揭短的案件评查,却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执法行为的负责,对群众利益的负责。”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该区检察机关自2013年10月起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所办案件质量进行“回头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据介绍,截至目前,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共评查各类案件69498件,三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项目6157件,并将发现的问题归纳梳理为7大类39项,包括“个别办案人员存在办案程序不够规范”、“诉讼监督不够到位”、“办案效率不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等。
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及时向办案部门和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进行通报,要求涉及的单位和办案人员立知立行、立知立改。同时根据评查的情况,及时出台了《广西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公诉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执法办案流程图》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原标题:“把办案中的突出问题揪出来” 广西:以案件评查提升执法公信力)
作者:邓铁军 何重任 周显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