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崇安区三大系统实现办案全程动态监督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胡德荣 杨洋)“你科提交的刘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事由非延长期限的法定事由,请你科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这是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近日依照该院新修订的《案件管理中心工作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规定发出的一份《流程监管通知书》。
据该院案管科科长薛富兴介绍,今年7月,生效的新《规程》建立完善了办案流程监管、法律文书管理以及涉案物品管理三大系统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案件办理的统一、全程和动态监管。
按照新《规程》,各类案件在该院从“进口”到“出口”的每一个节点上,都有案管中心的“目光”在盯着。利用信息化与人工相结合、实时提醒与定期通报相结合、口头提醒与书面警示相结合等手段,对办案流程的监管一改以往的静态、事后,确保监管到位。针对办案期限这一要素,通过案管中心对业务部门延长期限及退回补充侦查申请的严格审查,杜绝办案时间拖延的现象。
远程开具法律文书是该院法律文书管理系统的一大功能。今年7月,远在千里之外办案的自侦部门干警小李等人在涉案单位查获了一件物证,需要立即对该物证进行扣押,但需要审批手续和法律文书,小李立即来到所在地检察院通过检察局域网远程办理了审批手续,并且远程打印了一份《扣押通知书》,及时地对涉案物品进行了扣押。新《规程》实施后,该院法律文书的申请预约、审批流转、自动编号、台账自动生成、办结备案、远程开具、结案审核和统计查询等工作有了详细操作规定,确保了流程监管系统和涉案物品管理系统中数据的准确性。
在新《规程》下,涉案物品管理系统以一案一账、一物一卡、条形码系统管理的方式确保涉案物品得到妥善处置。案管中心依托流程监管系统,实时获取预警信息及时处置涉案款物。同时,结合法律文书管理系统,确保查封、扣押、冻结处理的款物都与案件对应。
今年以来,借助三大系统,该院案管平台通过程序监管提出案管建议17条,督促业务部门提前整改问题53个,并针对流程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文书使用不当等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0次,经审查不予开具法律文书3份。
(原标题:监督的“目光”盯着每个节点 无锡崇安:“三大系统”实现办案的统一全程动态监督)
作者:卢志坚 胡德荣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