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严把案件进出口

发布时间:2013-12-09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宁 通讯员王婷婷 高亚男)日前,记者从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案件管理中心获悉,该院为确保办案质量,进行案件规范管理,在实践中构建起“五查四审三集中”的一整套双向归口、交叉保障的案件管理模式,严防问题案流入,杜绝瑕疵案送出,收到较好效果。

  据了解,该案件管理模式中的“五查”即案件受理审查中严把五道关——案件管辖关、案卷材料关、涉案款物关、嫌疑人信息关、案外信息关,加强案件准入管理。同时加强办案风险预警工作,与控申部门建立办案风险信息预警通报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四审”即从四方面做好结案审查——材料手续、流程时限、定性变化、整体质效,确保案件审结规范无瑕疵。对围绕办案进行的相关调研、风险评估、预警预案进行梳理备案,均作为评定案件整体质效的依据。“三集中”即从三方面落实案件集中管理——登记备案、协调联动、考核评查,促进办案工作提速增效。

  自采用“五查四审三集中”案件管理模式后,该院共受理审结案件500余件1000余人,不仅统一规范了受案出案的各个环节,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作者:张宁 王婷婷 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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