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麒麟区依托案管系统确保案件质量
本报讯(记者何赟 通讯员张玉绒)“这莫非是同一个人?如果是同一个人则存在遗漏前科的情形。”日前,当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瞿旭光像往常一样通过案件管理平台进行结案审核时,发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移送的李某涉嫌盗窃一案有“问题”。
经过认真比对,瞿旭光再次确认案件管理平台上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住所等身份信息完全一致。“如果是同一人的话,那么李某此次盗窃行为发生在前罪缓刑考验期内,可能涉及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问题,对其量刑结果影响较大。”瞿旭光立即将这个情况向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反馈。
随后,经过公安机关对李某的讯问,李某对之前有抢劫前科的情形予以供认。原来,李某曾因犯抢劫罪于今年2月6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缓刑二年。同年7月,缓刑期内的李某又盗窃作案两起。但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多次讯问中,李某对自己的前科都没有如实供述。李某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也出具了其在辖区内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日前,因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盗窃罪,应予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该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麒麟区检察院是云南省检察机关探索案件集中管理机制较早的基层院之一。今年以来,该院依托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对488件提起公诉案件开展诉前结案审核工作,要求办案部门对53件瑕疵案件进行了补送、更正,较好地发挥了内部监督、管理作用,确保了案件质量。
(原标题:纠正53件瑕疵案 曲靖麒麟:依托案管系统确保案件质量)
作者:何赟 张玉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