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十万余件公诉案件进行质量大评查

发布时间:2013-11-04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起诉指控事实不准确、对被告人身份审查不细、退查不规范、起诉书错别字……”日前,浙江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布了3万多字的《全省公诉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评查通报》),其中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占了大部分篇幅。 

  据介绍,这次被称为“浙江检察机关史上规模最大的公诉案件质量大评查”始于今年4月,涉及该省检察机关2012年1月1日至今年3月25日判决生效的公诉案件、抗诉案件及不起诉案件,共有10.7万余件公诉案件。“今年4月至6月,各市级院组织本地基层院对这些案件进行自查互查,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瑕疵,到办案规范、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全方位进行逐案检查,对检查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形成各地《案件质量自查情况报告》。”浙江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楼丽告诉记者。 

  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今年7月,由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庄建南带队,分6个小组,对全省各地确定的1278件判决改变起诉指控的罪名或事实、撤回起诉、撤回抗诉等各类重点案件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复查。复查不仅逐案检查了重点案件的内卷材料,还抽查了1500余件一般案件的内卷材料。抽查复查后,各小组及时反馈了抽查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浙江省检察院将这次评查情况汇总整理后,形成了《评查通报》。 

  《评查通报》显示,浙江省公诉案件质量总体较好,但是部分案件仍存在办案程序不规范、对判决监督不力、文书制作存在瑕疵等五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评查通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对策。 

  浙江省检察院要求各地认真对照《评查通报》进行检查,强化评查结果的科学转化,切实提高公诉案件质量,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另悉,浙江检察机关启动的侦查监督、反贪案件的大评查目前正在进行中。

  (原标题:自查加复查 逐一过“筛子” 浙江对十万余件公诉案件进行质量大评查)

作者:范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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