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律师权利

发布时间:2013-09-17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邢姑)记者近日从海南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新要求。截至7月底,该省三级检察院共接待律师853人次,没有接到检察环节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投诉。

  据了解,海南省检察院专门下发了《关于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听取意见预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省各级院案管部门随即开通了专门接受律师预约办理业务的电话,号码统一公布。省院案管办将采取不定期方式,逐一拨打预约电话进行抽查监督。同时,细化律师业务办理服务流程,制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管理规定(试行)》,对案管部门接待律师应遵循的工作步骤作了具体规定。

  为畅通律师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该院专门下发《关于听取辩护人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规范律师办理刑事诉讼业务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最大限度保证律师行使办案中的申诉权。同时,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关口前移,在接待律师申请办理业务时,就告知其如发现检察干警违反办案纪律或者案件办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的,可以向控申部门投诉。对律师申请许可会见、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需要办案部门在法定期限答复的事项,建立跟踪监督制度,做到及时调查、定期答复。

  (原标题:海南:切实保障律师权利)

作者:李轩甫 邢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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