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专题辅导报告会
最高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专题辅导报告会
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
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
应勇主持并讲话 黄惠康作辅导报告
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举行扩大学习暨专题辅导报告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举行扩大学习暨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特聘教授黄惠康作辅导报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高水平司法外事更好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特聘教授黄惠康作辅导报告。
黄惠康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逻辑”为题,立足当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实际,围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意义、历史演进、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路径等,作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理论深刻、阐释精辟的辅导报告,并对检察机关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辅导报告后,应勇指出,涉外法治是一个国家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检察机关要坚持胸怀天下,站在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应勇强调,司法外事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国内涉外立法,重视与国际法、国际规则的主动对接和积极吸纳。要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案件、每一个司法协助案件,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更好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巩固和发展检察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深化高层互访和司法交流,扩大法治领域“朋友圈”,不断提升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力。
应勇指出,人才是加强涉外法治的关键。要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共建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升检察环节涉外执法司法效能。要注重在开展涉外执法司法实践中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积极参与反恐、反腐败、打击网络犯罪等国际执法司法活动,尽快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端人才队伍。要深化检校合作,建好用好检察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加强检察涉外法治理论研究,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
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报告会。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报告会。
(图片:程丁)
作者:巩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