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专访张军最高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全国两会期间,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接受《中国日报》独家专访时表示,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的复杂情况。检察机关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责,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肩负重要责任。
张军表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等,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2021年6月,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强化未成年人司法a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
近年来,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给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虚假、低俗信息也充斥其间,成为诱发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据最高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隔空猥亵”和线上联系、线下侵害的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六分之一。同时,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从2018年1127人上升至2022年3225人,年均上升8.9%。
针对办案发现的网络乱象,检察机关以办理未成年人涉网络典型案件为突破口,大力推动多方协同、齐抓共管,共同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2020年11月最高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六号检察建议”,促请、配合相关部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网络环境。最高检结合办案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净化网络工作建议,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一些地方检察机关针对有的网络平台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行业整改。
张军表示,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也依法严惩,如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隔空猥亵”,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网络猥亵等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同时,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到不良信息侵蚀甚至遭受侵害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专项治理。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也暴露出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障、行政监管以及公益保护等多领域存在的综合责任落实问题”,张军表示。
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最高检创新部署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改革,于2021年全面推开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归口未成年人检察机构集中统一办理, 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在办案中更加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拥抱阳光,并着力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法律监督,张军表示。
据悉,通过统一集中履职,除综合审查案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外,检察机关可以同时研判涉案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更加及时有效、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步审查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已占到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总数的三分之一。比如,针对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现象突出,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国家就此出台专项治理规范,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从源头解决此类问题。
张军表示,检察机关将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的同时,积极探索更加契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多维度、集成式履职方式,实现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一体协同、贯通融合,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以更优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仅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也确立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要全社会尽责共画‘同心圆’”。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比较突出,一些住宿、娱乐等场所违反法律法规允许未成年人随意出入等,各级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依法能动履职,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让“1+5>6”,与各方携手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 张军说。
张军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规范适用“督促监护令”,携同妇联等部门推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基地,不断提升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效。加强检校合作,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完善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惩防机制。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据悉,自2018年最高检就校园安全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以来,检察机关携手教育行政部门等共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1.5万个。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680多人,同比下降35.6%。
此外,2020年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被纳为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已通过强制报告追诉犯罪5300余件,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700余人;推动入职查询2000余万人次,不予录用1800余人,解聘正在从事未成年人相关工作而有前科劣迹人员6800余人,从源头上让更多孩子免受不法侵害。
作者:杨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