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强化巡回检察提升深挖职务犯罪案线索能力

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最高检继续直接组织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首次直接组织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发现了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推进巡回检察向纵深发展。

全国两会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在加强信息化建设方面,检察机关将坚持大数据赋能巡回检察,加强巡回检察信息化、科技化、数据化建设,以巡回检察软件为抓手,聚焦监狱刑罚变更执行等监督重点,提升深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能力,提高办案效率。

专访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强化巡回检察提升深挖职务犯罪案线索能力(图1)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

谈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

将健全追责溯源和责任倒查机制

南都:我们关注到,2022年度最高检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分三批进行,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开展情况如何?

侯亚辉:2022年7月至12月,第五检察厅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分三批组织六个巡回检察组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抽调河北、湖北、山东、安徽、天津、青海、北京、广西、西藏等地检察干警,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监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兵团乌鲁木齐监狱、浙江省第一监狱、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海南省美兰监狱,以及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辽宁省沈阳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对每一个监管场所现场检察的时间都在1个月以上。共发现检察履职方面问题87个,监管执法方面问题253个,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56件73人。

南都:跨省监狱巡回检察发现了哪些问题?

侯亚辉:通过监狱巡回检察,检察机关发现监狱监管执法方面的问题主要有: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不适应新时代监狱监管执法要求。刑罚执行违规,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狱政管理粗放,影响监管秩序和安全稳定。教育改造不实,影响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等。

发现检察监督履职方面的问题主要有:政治站位不够高,谋划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监督办案不规范,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工作开展不深入,制度优势发挥不明显。派驻检察虚化弱化较为严重,监督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

南都:如何保障上述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

侯亚辉:检察机关要强化跟踪督促意识,在巡回检察中要坚持案件化办理,促进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强化巡回检察组织机关的跟踪督促意识,持续关注整改结果,逐级传导压力,杜绝“纸面整改”。同时,压实属地检察院及驻监检察室的督促整改责任。针对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监狱所在地的检察院及驻监检察室应当承担起督促监狱整改的责任,同时相关检察院要认真做好驻监检察室的相关整改工作。

此外,在巡回检察中,对提出的建议要慎之又慎,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释法说理,全面深入分析,确保建议的针对性。建立责任人清单,对每一个问题都明确发现人或发现团队,健全追责溯源和责任倒查机制,发现问题不准不实的要及时纠正,强化承办人责任意识。还要健全完善巡回检察评价机制,在“回头看”阶段,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巡回检察效果进行评价。

谈看守所巡回检察

已对全国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2169次

南都:虽然有监狱巡回检察经验可以借鉴,但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也有其特殊性,请问去年看守所巡回检察有何进展?

侯亚辉:2022年是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的一年,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落实治本安全观,共同促进提升监管改造效果,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制统一的目标基本实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除西藏外,全国31个省份检察机关共对2028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2169次,其中常规巡回检察1551次、交叉巡回检察419次、机动巡回检察41次、专门巡回检察158次,对发现看守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600余份、检察建议书2400余份,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线索250余件。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还直接组织了首轮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分别对云南、广东、湖南、河北四省的4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在巡回检察重点、方式方法方面直接树立标杆规范。

南都: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监管场所管理更加严格,看守所巡回检察如何开展?

侯亚辉: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各地监管场所多采取封闭式管理,特别是去年各地疫情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进度,不少地区检察机关也积极探索多种巡回检察方式的灵活运用,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取得了较好成效。如上海市院组织力量全程封闭巡检多个看守所,已经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又如,黑龙江疫情封闭期间采取“非接触方式”调取监管档案材料、案卷材料,监控录像及联网监管信息,对看守所进行“文审”,通过视频听取汇报、与干警谈话、与在押人员谈话了解监区内情况,在疫情趋缓后及时进入监区进行有针对性的检察的方式,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巡回检察“两不误”。

谈巡回检察探索

将坚持大数据赋能巡回检察

南都:伴随大数据法律监督理念催化,数据在检察办案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请问大数据是如何助力巡回检察的?

侯亚辉:大数据应用为重新认识监狱巡回检察,充分释放监狱巡回检察制度优势,提供了新思维、新思路,也找到了更为高效、集约的新路径。每一名检察干警都是大数据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在巡回检察中,要有强烈的大数据意识、大数据思维,充分借力科技强检、网络强检、数字强检,在监督办案中始终用大数据决策、用大数据指引工作方向。遵循司法办案规律,用大数据服务办案促进办案,紧紧围绕巡回检察的堵点、难点,满足巡回检察信息化需求,以科技赋能、数字赋能补齐信息化短板,实现资源整合、力量融合。

巡回检察工作中,从数据来源至数据应用形成体系,还应当辅以相应的软硬件建设。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构建“数据池”,汇集各类与巡回检察有关的执法司法数据,为大数据更加广泛应用打好基础。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由上级检察机关研发全国全省推广,或由各地自行研发优中选优,在局部试点基础上大范围推广应用,形成规模效应。

面对大数据时代日新月异的技术变化,加强培训是解决本领恐慌的有效途径。要培养刑执干警尽快养成运用大数据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掌握数据收集、归类、碰撞、画像、挖掘、穿透等技能。通过对刑执干警实战培训,养成大数据思维,提升认知提高能力,实现大数据引领监狱巡回检察发展新路径。

南都:接下来,在巡回检察方面,最高检还将有哪些探索和部署?

侯亚辉:检察机关应加强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争取理解、重视和支持,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实现监管改造工作与检察监督的共同提升。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强化办案思维、严格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注重办案质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

此外,检察机关将坚持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有机结合。进一步理顺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关系,派驻检察要成为巡回检察的“前哨”,为巡回检察组提供有效信息,为调查核实工作提供支撑,督促监管场所整改落实巡回检察发现问题。巡回检察组将在巡回检察中形成的数据库等资料转交派驻检察室,促进派驻检察开展日常工作,努力留下“一支不走的巡回检察组”。

在加强信息化建设方面,检察机关将坚持大数据赋能巡回检察,加强巡回检察信息化、科技化、数据化建设,以巡回检察软件为抓手,聚焦监狱刑罚变更执行等监督重点,提升深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能力,提高办案效率。

作者:刘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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