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联合召开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联合召开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
大力弘扬英模精神 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事业新局面
应勇刘宁出席并讲话
2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在南宁召开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曹艳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在南宁召开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曹艳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曹艳群同志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21年12月15日,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6岁。从检13年来,曹艳群同志始终扎根祖国边疆桂北偏远山区检察办案一线,以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恪守法治信仰、维护司法公正的职业本色,为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曹艳群同志的先进事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引发强烈反响。
应勇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认真学习、大力弘扬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英模的鼓舞、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事业新局面。
应勇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向曹艳群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她初心如磐、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把在党、爱党、为党落在检察履职各环节,体现到司法办案实效上,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做到检察为民。向曹艳群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她心中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的为民情怀,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努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应勇强调,要勇担职责使命,始终做到公正无私。向曹艳群同志学习,就要学习她矢志不移维护公正的职业品质和专业精神,与时俱进践行司法检察理念,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涵养崇高品格,始终做到担当奉献。向曹艳群同志学习,就要学习她勇挑重担、敬业奉献、坦荡无私的崇高品格,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以无私无畏的拼搏奉献精神,为新时代检察事业踔厉笃行,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检察业绩。
刘宁指出,曹艳群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青年代表,是在检察事业一线挥洒血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的生动典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深入学习宣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踔厉笃行、挺膺担当、团结奋斗,凝心聚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
刘宁强调,要以曹艳群同志为榜样,做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好党员,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紧跟伟大复兴领航人踔厉笃行,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要做为民服务、坚守初心的好公仆,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做勤政务实、忠于职守的好楷模,拥抱时代,守正创新,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以“致广大而尽精微”的工作理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辟发展新天地;要做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好标兵,牢记“三个务必”,以“无我”的精神和“有我”的责任,在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火热实践中拼搏奉献;要做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好表率,积极发扬斗争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扎实推进清廉广西建设,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区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持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包括政法干警在内的广大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为广大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创造良好条件。
表彰大会上,应勇、刘宁分别向曹艳群同志家属颁发“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证书。会前,应勇、刘宁等会见了曹艳群同志家属。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主持会议。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宣读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曹艳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维平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关于追授曹艳群同志“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罗朝阳、罗金仁,全国政协委员戴红兵、覃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大光,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周异决,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凌志峰,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会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介绍了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广西区直、中直驻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安全厅负责同志和全区政法干警代表等参加会议。
(图片:程丁)
作者:巩宸宇 邓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