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聘任第二届特约监督员
最高检聘任第二届特约监督员 应勇强调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与时俱进坚持和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
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特约监督员座谈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逐一为第二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
“只有接受监督才不会懈怠,只有接受监督才能不断进取。有了大家的监督和助力,我们更有信心和底气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各项检察工作。”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特约监督员座谈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为第二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座谈,听取对最高检主题教育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应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与时俱进坚持和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借智借力、同心同向,携手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傅文杰到会指导。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座谈会并通报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宣读聘任决定。
“特约监督员制度有利于人大代表和检察机关双向发力,为人大代表履职搭建了良好平台。希望推动规范化、常态化、机制化,更好更实发挥这项制度的独特优势。”
“作为连任的特约监督员,我深感这是一份责任和担当,而不是头衔和权力。我将认真履职,以高质量监督促进检察人员公正廉洁司法,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以特约监督员身份参与检察工作,让我在履行全国人大代表职责时,对相关法律问题更为专业、更有底气、更有目标。希望检察机关继续重视代表建议,做好双向衔接转化,以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座谈会上,高子程、于金明、王麒、古清月、张翼、权衡、张咏梅、魏臻、李东林等特约监督员代表分别发言,表示将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检察机关”的优势,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建言献策,善为敢为、用心用情履职尽责,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贡献才智。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应勇指出,建立和发展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对司法民主形式的进一步丰富发展。2018年最高检聘任第一届特约监督员以来,各位特约监督员认真履职、建言献策,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作出积极贡献。新选聘的第二届特约监督员涉及法律、环保、金融、教育、医疗、互联网等众多专业领域,具有深度专业知识和较强影响力、号召力,是最高检的“最强外脑”,也是检察工作的“参谋部”“智囊团”“外援队”。最高检将进一步发挥好这项制度的优势,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凝聚共识力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特约监督员的基本职责就是‘监督’,希望大家大胆监督、主动监督、充分监督,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应勇强调,要着眼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好特约监督员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支持作用,做好检察工作的“智囊团”。利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参与政策论证、案例研究、检察听证等检察实践,促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做好检察机关的“督察员”。聚焦群众关切、传递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帮助检察机关全面深入真实了解社情民意;找准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做好检察工作和法治建设的“宣传员”。通过讲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故事,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认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特约监督员都是义务支持检察工作的‘志愿者’,非常辛苦、很不容易。”应勇强调,最高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拓宽监督渠道,密切日常联系,抓好意见落实,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充分保障、用心服务,尽检察机关所能,努力为特约监督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图片:程丁)
作者:巩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