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平县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为办案提供参考

发布时间:2013-08-26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卢秀云)今年以来,河北省滦平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的新机制、新方法,通过调查走访涉罪未成年人的亲属、老师,了解其性格特点、社会交往等,为是否提起公诉及提出量刑建议提供参考;通过与公安机关配合,到涉罪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基层组织了解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为是否批捕提供参考;邀请涉罪未成年人的亲属及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的人到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

作者:卢秀云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