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城西区检察院封存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

发布时间:2013-08-09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维 通讯员马兰花)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近日对一起轻罪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抢劫案件作出了档案封存决定。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实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相关案件材料严格保密。该院档案室专门建立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档案资料库,对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建议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档案材料严格保密,未经档案部门审查、检察长审批,一律不接受查询。

作者:李维 马兰花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