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抓好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01-09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馨 孙丽燕)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以加强案件管理为抓手,通过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进行系统化建设,促进检察业务规范运行。

    该院以案管平台为基础,将全部检察业务数据、执法信息集中在案件管理中心。案件管理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及决策审批部门共享调用统一的监管数据信息,对案件质量、工作效能进行监管与考核。监管资源的整合,不但使监管对象、部门及信息实现真实统一,而且避免了多类多次监管,起到了一根线“放风筝”的管控效果。

    此外,该院建立了案件质量预查与评审机制,将全部刑事案件的进出关口统一在案管中心。案件在送达其他单位或部门时,案管中心就程序性、规范性等进行预查;案件办结后由案管中心组织案卷评审,确保案件不“带病”移送和归档。该院还建立了执法过程的风险评估与执法督察机制。案管中心与控申、督察联合,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测,每起案件在报告中均要有风险说明,在案卷中附有风险评估表,在监督部门有联网的风险评估档案,适时共享联动,确保反应及时,处置有效。

    对于涉案款物,该院运用省院涉案款物监管软件进行管控,同时把对案件的案卷文书评查、财务部门涉案款物进出库手续的审查、统计部门上报案件的数据审查作为涉案款物登记处理的参照,达到文书与款物统一、实物与登记一致、决策和处理同步,促进涉案款物流转的无缝衔接和管理。目前,该院全部涉案款物均实现网上流转,从未发生涉案款物违规收取和处理的情况,这项举措也在山东省涉案款物监管软件试点工作调度检查中得到充分肯定。

作者:王馨 孙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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