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法检司联合印发意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四川长安网

  近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汕头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汕头法院、检察院与司法局要对依法可协同调处的行政争议与案件,采取组织听证、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协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一并调解与行政争议相关的民事纠纷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妥善化解。及时关注案涉行政机关对行政争议化解措施的履行情况,对拒绝履行或中断履行的,由法院、检察院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对结案的疑难案件建立回访机制,由司法行政机关督促履行到位。

  为促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意见重点强调,要积极探索以司法救助促进行政争议化解,针对行政裁判和行政行为并无明显不当但当事人确有生活困难的案件,由三方联动,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同时,以行政争议化解为切入口,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急难愁盼、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等,通过专题调研等方式联合开展特色专项行动,推进重点领域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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