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全省首个执破融合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四川长安网

  为进一步促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执行与破产审判融合协作工作机制,提升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质效,近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全省首份《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指引(试行)》,填补潮州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制度空白。

  《指引》共三十六条,内容突出理念、制度、机制的探索创新,在规定案件办理节点流程的同时,提出多项制度机制创新。创设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预审查制度,确保案件“移得出、立得准、破得好”;设立有执行法官参加的破产案件审理合议庭,借助执行法官处置财产经验推进破产财产快速处置进度;规定移送前查控财产,执行查控、评估审计以及财产处置的结果在破产案件审理中沿用,做到执行与破产审查的实质融合,实现“1+1>2”的协作效应。《指引》明确移送、审查、立案、审理等各节点的工作期限,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办案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执转破”工作走深走实。

  《指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发挥执行程序的“强制性”与“信息化”优势、破产程序的“保护”与“出清”功能,以破促执、以执助破,促进市场要素合理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目前,潮州法院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执破融合”专项行动,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已筛选一批符合“执转破”条件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将执行不能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审理在市场上有序出清,助力优化潮州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642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本页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