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好友欠款未还致反目清远连山法院倾心
“感谢法官,要不是你不厌其烦地帮我们调解,我们这段友情算是画上句号了,这面锦旗你一定要收下!”近日,市民郭某来到清远连山法院,为法官梁宁递上一面写有“执法为民,执行神速”的锦旗。
郭某为何送来这面锦旗?这还要从她与李某的一笔借款说起。郭某与李某是多年好友,2022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因资金困难向郭某借款23030元,在偿还了9000元后,剩余1万多元一直未还。郭某数次索要无果后,一气之下将李某诉至连山法院,要求其立即归还欠款。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梁宁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到双方都是朋友,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可能激化双方矛盾,不仅无助于从根本解决问题,甚至可能使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让多年朋友“反目成仇”。
要“案结”,更要“事了”“人和”。为从根本化解矛盾,梁宁多次和双方当事人联系,不断做思想工作。双方同意先放下怨气到法院调解。
“法官,我是真的一刻也不想等了,每次打电话叫他还钱,他都是说明天还,我就要他现在、马上把钱还给我!”调解现场,郭某一见到李某就“火气”十足。
“先消消气,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现在李某确实经济上存在一定困难,剩余欠款你看看能不能再宽限一下时间,让李某尽全力筹集一下。”
“梁法官,我不是想当老赖,我就是资金周转困难,想慢慢来还……”沉默了好久的李某羞愧说道。
“李某,慢慢还也是要看期限,你实在拖太久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朋友出于信任,在危难时候伸出援手,应当感激,而你的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友谊,虽然经济困难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梁法官对被告李某语重心长地说道。
“看在梁法官为了我们这点小事多次奔跑调解的份上,我可以再宽限你一周。”原告郭某说道。
“谢谢你,也谢谢梁法官,这次砸锅卖铁我也一定都还清。”李某下定决心说道。
在梁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李某按照调解意见准时主动还款给郭某,郭某也选择原谅李某,双方握手言和。
司法为民的最终落脚点在于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及时调解、即时履行,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正义与司法速度最直观明了的方式。下一步,连山法院将始终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传承、创新、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调解工作程序前置,做到“解纠纷于未发,止矛盾于萌芽”,从而推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