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组赴云南检查
本报昆明7月8日电 记者朱宁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率执法检查组今天开始在云南省开展为期5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执法检查。
7月8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昆明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云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和修改完善与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交流。
铁凝指出,云南省非遗资源绚丽多彩、独具特色。近年来,云南省大力推动非遗法贯彻实施,非遗保护意识日益深入人心,保护传承水平持续提升,发挥了非遗在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
铁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非遗工作的重要意义。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结合”的重要论断,对传承、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文化自信,强化使命担当,从赓续中华文脉、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国的高度,准确把握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和重点内容,以更加积极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遗,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传播力、影响力。
铁凝指出,要坚持法治引领,深入推进非遗法全面贯彻实施。非遗法对非遗工作的性质方向、基本原则、重要制度、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确立了制度安排,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实施好非遗法。要全面压实政府法定职责,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普及。
铁凝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环节,助推非遗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注重统筹协调,着力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强化传承人培养,不断增强非遗传播力、影响力;深入挖掘非遗多重价值,积极拓展非遗合理利用空间。
据悉,在云南期间,执法检查组还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查等方式,深入楚雄、大理、丽江等地的博物馆、非遗馆、民俗馆、非遗工坊、研学基地等场馆,对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发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许达哲,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李敬泽、徐永军、李巍,全国人大代表杜小光、王悦参加本次执法检查。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有关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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