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是否归于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华律网

域名并非著作权范畴。首先,域名是互联网上特定计算机或联网实体的标示符号,用以区分各网络对象之间的关联性。鉴于IP地址不易记忆且无法揭示地址所属机构的特性,人们发明了域名,并借助网域名称系统实现域名与IP地址的对应,从而便于用户访问互联网。其次,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所拥有的财产权和精神权的统称。在我国,著作权亦称为版权。最后,人民法院在审理域名纠纷案时,若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则可判定被告的域名注册、使用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1)原告主张的民事权益应为合法有效;(2)被告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与原告驰名商标存在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关系,或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似度较高,可能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既无权益,亦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合理理由;(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带有恶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侵权人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惩罚性赔偿。



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以下材料:

1.原告是公民的,应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准确的户籍材料;

4.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被告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工商局企业注册资料复函(企业信息咨询复函)。

5.书面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著作权侵权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名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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