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华律网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于经批准注册的商标,如擅自更改此商标并标记注册标志,则构成冒充注册商标;二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仅限于批准使用的商品,若在规定范围外使用该商标,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并有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以下材料:

1.原告是公民的,应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准确的户籍材料;

4.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被告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工商局企业注册资料复函(企业信息咨询复函)。

5.书面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著作权侵权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名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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