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孙这一身份上并未能获享法定继承人的资格,而所谓法定继承人,则需依据相关法规所限定的继承范围、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来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所有权。
法定继承人具体可划分为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及父母;
第二类,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则包含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