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老年人群体进行遗嘱公证服务时,申请人被要求携带相应的证明文件前往其常住地点,或从事特定活动或事件的地点附近所属的公证机关提交公证申请。经过审查,如确认申请者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可靠、形式合法且内容完整,同时申请公证的事项同样真实、合法,该公证机关将自首次接收到公证申请之日起,于承诺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交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