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在哪

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华律网

  一、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在哪

  1.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

  5.责任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如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侵害了工会和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承担物质赔偿责任;工会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一般只对上级工会和全体会员负道义上的责任,由上级工会给予批评教育,纠正违约的行为,以适当方式弥补因违约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但一般不承担物质赔偿责任。

  二、集体合同变更的情形

  集体合同变更的情形: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在哪(图1)

  三、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享有的权利

  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享有的权利如下:

  1.职工享有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法律快车提醒您,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的权利;

  2.职工享有公司在发展生产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的权利;

  3.职工享有公司在每月10 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并提供工资清单,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的权利;

  4.职工享有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受待遇高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权利:

  (1) 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 职工在休息日工作的,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 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