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华律网

办理遗赠继承权的公证手续需提交如下资料:继承人之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文件;相关遗产证据,如房地产证书,申请者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赠与财产继承权申明;以及填写并签署的放弃财产继承权公证书申请书和其他必要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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