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交房如何退房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华律网

对于未能按期收楼的商品房,能否退房需依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如若全额支付的房屋因主体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交付后发现结构不合格,或交付后出现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的质量问题,以及开发商将房子出售或抵押给第三方的现象,均可申请退房。在此种情况下,若能证实卖方存在合同法所允许的解除合同行为,便可要求退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然而,若仅为个人意愿改变而产生的退房需求,则较难实现。事实上,房屋买卖合同已实际生效,无正当理由退房即构成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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