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时间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即法律效力的产生,通常从其成立之时生效。即,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日期与其成立日期相同。若双方另有约定生效日期或生效条件,则以约定日期或条件实现时生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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