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范本
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范本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解除合同的事由、合同解除的期限、损失赔偿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协定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范本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租赁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租赁合同的基本信息;
3.解除合同的事由以及法律依据;
4.合同解除的期限;
5.损失赔偿和财产处理。
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法定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的时效为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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