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搬迁不去有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5-05-12    来源:华律网

合同到期后,公司进行搬迁,劳动者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不去,是有补偿的。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搬迁导致工作地点变更,若给劳动者带来明显不便,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工作地点等事宜协商一致,劳动者拒绝前往新址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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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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