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怎么办
若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前往,可参考以下处理方式:首先,需明确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若搬迁后的新地址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员工有权拒绝前往,并要求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次,若搬迁后的新地址仍在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公司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公司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若员工因客观情况(如通勤距离大幅增加、交通不便等)提出合理异议,公司可考虑协商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通勤时间调整等补偿措施,以缓解员工的抵触情绪,尽量避免员工离职。若协商不成,员工自行离职,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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