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个人申请单位申请有什么区别
1.时限不同,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2.费用支付渠道不予,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3.从申报顺序上讲,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作出结论的时间如下: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认定证明材料如下: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
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
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
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力人身伤害等);
9.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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