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可达几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即使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最好不要直接走人。最好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因为直接走人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不会有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试用期被辞退后可以马上结算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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