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具有强制进行婚前检查的要求,这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决定的事项。
结婚所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结婚,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另一方施加强迫性的压力,同时也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体进行干预;
其次,男方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须年满二十周岁方可申请登记注册。
再次,夫妻双方不应该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