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在此情况下,首要之务在于明确该种权利及义务所具法理性特征;次要而言,丈夫与妻子之间的相互扶持乃是建立在相应条件之上,也就是说,仅当扶助者存在需求援助之际,其才能够享有请求对方提供抚育费用的合法权益。再者,这一权利的实现亦须符合另一方负有履行义务的前提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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