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照片为要挟结的婚能撤销吗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受到诱骗或强制而缔结的婚姻关系,是有可能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来废止的。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是在遭受威胁或强迫的情况下缔结婚姻的,那么受到胁迫的那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来废止这段婚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申请必须在胁迫行为结束后一年内提起;倘若当事方在这期间遭受了非法拘禁或者其他形式的身体限制,他们申请废止婚姻的权利则必须在他们获得人身自由之后的一年之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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