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结婚怎么解决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若在遭受他人胁迫的情况下缔结了婚姻关系,那么受害者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解除该婚姻关系。
所谓胁迫性婚姻,指的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受到另一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威胁、恐吓而被迫缔结合法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受害者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被胁迫的婚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此类离婚的期限为胁迫行为结束之后的一年之内。
当当事人遭到非法监禁或者限制其人身自由时,其所缔结的婚姻同样具有可撤销性。
在这种情形下,申请人应在恢复人身自由后的一年内提出相关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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