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必须为贷款人姓名吗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华律网

房产证持有人未必为贷款人,亲属并非必为贷款人。例如,父母可为其子女购置房屋并登记子女姓名,尽管实际还款人则为父母。只要父母信用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且借款人满足贷款要求,即可以自身名义购买及申请贷款。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民间借贷起诉法院的选择:

  A、合同有约定的在约定管辖的法院

  B、被告住所地

  C、合同履行地(贷款方所在地)

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供以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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