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离厂房是否享有拆迁补助
如遇厂房因拆迁需迁移,可获补给支持。具体补偿包括: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补偿,包括(1)屋值补偿;(2)因迁造成的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3)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还需制定额外的补助与奖励制度。若采用暴力、威胁等不当方式进行拆迁,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1)以暴力、威胁或违规断水、电、气等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贪污、挪用、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者,将被责令改正,追回相关款项,限期退回违法所得,并受到通报批评、警告处罚;(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估价师出具虚假或重大错误评估报告者,将面临发证机关的限期整改、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并承担赔偿责任。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到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到4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
3、有财产争议其争议金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1)超过1千元到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2)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3)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征地拆迁产生纠纷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通常为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
1.提起诉讼的是行政诉讼法上适格的原告,在征地拆迁诉讼中的原告通常是被拆迁人。
2.有明确的被告,通常为拆迁人、房屋和土地的征收人或者相关部门。
3.事实根据包括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需要提供关于征地拆迁中的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以及拆迁通知等,能证明拆迁事实和违法拆迁的证据。
4.选择正确的征地拆迁纠纷的受诉法院。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