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设施的定义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华律网

小区配套设施,即居民共同享有,其建设成本已经列入房价的共用水电设施,如下水道、排水管、水箱、增压器、电梯、网络天线、电力线路、照明设备、锅炉、供热管线、燃气线路、消防装置、绿化区域、道路、路灯、沟渠、池塘、井口、非营利性停车场及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失,需经过法定登记程序方能生效;未进行登记则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依法归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不经登记而成立。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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